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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来华留学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6-10-10 11:47


根据原学籍管理规定《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西大教〔2019〕19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来华留学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护照号和联系方式开展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学院将依规上报学校学籍处理委员会审议,办理后续退学相关手续。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艺术学院106室,邮政编码: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4957,邮箱20130006@gxu.edu.cn。

2026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拟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护照名

学院

专业

1

1917210128

张秀琴

MARIA GABRIELLE BRIGITA

艺术学院

音乐学


艺术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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