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自学考试/ 办事指南/ 正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办理指南

一、时间安排

1.上半年受理学位申请时间:4月10日~30日,学位证领取时间:7月初。

2.下半年受理学位申请时间:10月10日~30日,学位证领取时间:1月初。

二、受理对象

2020年(含2020年)以后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行端正。

2.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70分(含70分)以上。

4.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即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

5.具体细节可参照附件1(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四、材料准备

1.论文电子版,文件以“专业_准考证号_姓名”来命名。(如:工商管理_010119101234_张三.pdf),文件格式为pdf。

2.2020年11月前参加论文答辩的需提供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

五、申请方式

1.加入自考学位申请QQ群,群号为:120728519。申请的考生进群后请实名修改群名片,查看群通知要求。

2.登录“自学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申请流程说明见附件2。


D661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咨询电话:0771-323894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 © 2024 继续教育学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