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就我校家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窗帘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XJCG2020070301
三、项目采购预算:总预算为11.2万元。
四、 采购组织类型:询价采购
五、 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六、 采购内容:数学与信息学院窗帘。(详见附件)
七、 供应商资格
政采云电子卖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供货商。
八、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报价单2.售后服务承诺;3.投标公司产品的实物彩图;4.技术参数1-4项省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中须贴有检测窗帘布的实物小样并加盖公章);5.提供与检测报告中的小样一致的检测物,放置在检测中报告书中,规格为15cm*15cm,对供应商的检测物将进行封存作为验收依据。如提供的检测物与检测报告中的小样不一致或不提供的,竞标无效。
九、评标办法:报价最低中标,中标人如果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十、商务条款:
1.交货截止时间与违约:自签订合同起,二十天内。延期交货货物,需每天向我校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10 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供货前先与采购人沟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发票给采购方支付合同款。
6.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
7. 在验收环节,视具体情况,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其他投标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派出专家参与家具验收。
8.质保期至少2年(含2年)。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报价人应于2020年7月13日 17: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送到办公北楼330室接收,或邮寄到办公北楼330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收件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771-3272161,以接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前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十二、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实验设备处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771-3272161
实验设备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