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图书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
二、项目编号:XDMFBJ20200511
三、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图书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1项(详见附件1)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5日15:00时。 地点:实验设备处设备科(办公楼北楼333号房)。
六、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投标公司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3、近两年来南宁市大型商场或场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该项目的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
4、现场踏勘证明
5、项目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33183(办)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校园网上发布。
广 西 大 学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图书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图书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项目
2、项目预算:39.7万元
3、服务内容及范围:
3.1、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系统和末端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具体清洗消毒范围和内容如下:
3.1.1、送风系统:含送风系统中的典型部份,包括控制器、混合室、回热盘管和其他内部组件。
3.1.2、回风系统:含回风系统中的典型部份,包括回风管、调节阀、回风空气增压器、空气混合增压器和格栅等。
3.1.3、容易孳生微生物的其它典型部位。
3.1.4、新风机与风柜机:回风口过滤网的清洗杀菌消毒、送风系统杀菌消毒、表冷器,冷凝水接水盘、清除风机叶轮、蜗壳、马达积尘。
3.1.5、风机盘管:回风口过滤网的清洗杀菌消毒、送风系统杀菌消毒、表冷器,冷凝水接水盘、清除风机叶轮、蜗壳、马达积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含有制冷设备或空调设备保养、维修、清洗消毒及售后服务;
2、近两年来具备南宁市大型商场或场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经验,提供合同及该项目的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万(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现场踏勘 |
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并取得现场踏勘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1)踏勘时间:2020年5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9:30,统一踏勘,迟到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均不予安排。 (2)集中地点:图书馆 (3)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3087716382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磋商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清洗维护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清洗消毒耗材和设备; (4)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实施、劳务、旅差、培训、验收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
服务要求 |
1、签订合同日期: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质保期1年(自提交合格检测报告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免费维护,提供免费服务;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小时内负责排除问题; 4、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 |
项目完成时间及服务地点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清洗消毒工作。 2、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它要求 |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且方案应符合项目要求。 2、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程序或规定进行,并承担施工人员、设备安全责任,所提供的清洗消毒耗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项目服务成果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人交付项目服务成果,经采购人核实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需先开具支付款项的全额发票给采购人。 |
四、具体服务内容清单
序号 |
服务项目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服务)要求 |
1 |
风道、风管清洗与消毒 |
18150㎡ |
一、工作内容: 1、新风管道清洗消毒; 2、送回风管道及全部出风口清洗消毒; 3、过滤网清洗消毒; 4、施工过程需拆除和恢复吊顶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5、对吊顶装饰物的破坏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修复;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 4、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1、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15mg/m3;细菌总数≤500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2、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20g/㎡;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cfu/cm2;真菌总数≤100cfu/cm2。 |
2 |
新风机、风柜机清洗、消毒 |
65台 |
一、工作内容: 1、涡轮风筒拆卸清洗消毒; 2、翅片清洗消毒; 3、接水盘疏通; 4、过滤网清洗消毒; 5、机组表面清洗; 6、冷凝排水管疏通。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1、《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 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1、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15mg/m3;细菌总数≤500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2、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20g/㎡;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cfu/cm2;真菌总数≤100cfu/cm2。 |
3 |
风机盘管清洗、消毒 |
531台 |
一、工作内容: 1、涡轮风筒拆卸清洗消毒; 2、翅片清洗消毒; 3、接水盘疏通; 4、过滤网清洗消毒; 5、机组表面清洗; 6、冷凝排水管疏通; 7、回风过滤网、回风箱、回风口、送风口清洗消毒; 8、更换风机盘管电机轴承,材料费由成交人负责; 9、由于风机盘管大部分安装有回风箱,施工过程中必需拆卸回风箱才能将风筒和电机拆卸至地面统一清洗消毒,经采购人代表验收合格后再将风筒电机复位,重新安装回风箱,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10、对吊顶装饰物的破坏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修复。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1、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15mg/m3;细菌总数≤500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2、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20g/㎡;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cfu/cm2;真菌总数≤100cfu/cm2。 |
4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项目第三方检测 |
1项 |
1、清洗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如果检测不合格,成交人须负责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检测机构必须具备CMA资质认可; 2、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送风系统的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
附件2: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是否满足标书要求 |
报价(万元) |
1 |
图书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末端设备清洗消毒项目 |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密封报价包括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请把上述的报价材料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