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的“部区合建”高校。根据体育教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学院教学型专任教师若干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学历及学位 |
招聘学科 |
专业方向 (领域)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体育学院教学型专任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学硕:体育学(一级学科代码:0403) 专硕:体育(专业代码:045200);体育教育(专业代码:045201);运动训练(专业代码:045202);竞赛组织(专业代码:045203);社会体育指导(专业代码:045204) 非体育专业: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国际级或国家级学生运动会、全国性大学生锦标赛或联赛等集体项目前六名、单项项目前三名 |
排球 |
1人 |
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
具有较高专项技术水平,能带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 |
注:海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将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确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初筛——初试——复试——综合考核——学校审批——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教学型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到学院专用招聘邮箱:tyxyzp@gxu.edu.cn。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按 “应聘体育学院教学型专任教师-排球-张三”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筛
学院对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
(四)初试
学院组织初试,主要包括面谈考核、课程试讲考核及专业技能考核等。
初试结束后,各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满60分(百分制)者不能入围复试。
(五)复试
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治审查等。
(七)学校审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按事业编制聘用,首个聘期为4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安排转岗到其他非教师岗位,或解除人事关系。
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按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相关规定管理。实行“2+2”聘期管理,即:聘期前2年按非实名用人制度管理,聘期前2年期满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办理实名事业编制继续聘用;聘期后2年期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办理出编。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提交信息或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报考。
(二)拟聘人选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审定通过后6个月内来校入职,应届毕业生要求获得学历、学位后3个月内来校入职,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31505(体育学院); 0771-3232147(人力资源处)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