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寒假即将到来,为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度过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寒假期间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盖章后统一送交后勤管理处审批备案,方可留校住宿。
(二)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需服从学校管理安排,集中住宿。学生在预交水电费后方可入住。拖欠住宿费的学生,将不安排住宿。
(三)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协助做好留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并随时掌握留宿学生动态。
二、留宿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寒假期间需要继续开展科研活动的研究生。
2.寒假期间需要参加学科竞赛的本科生。
3.有特殊情况的学生。
由于学校学生公寓空房间较少、床位有限(全校只有100个空床位),故参加急需完成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学生优先。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1.学生填写《学生寒暑假期留宿申请表》(研究生的申请须经导师签字同意,本科生的申请须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并将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制作《2020年寒假申请留校住宿学生信息汇总表》。请学院于1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及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盖章纸质版交到后勤管理处1楼大厅服务台,并将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办公邮箱:gxdxxsgy@163.com(联系电话:3231221)。
3. 后勤管理处审批,并于12日公布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单,请学生到学院查看。
三、住宿安排
(一)地点安排
1.寒假期间,校内学生宿舍除新留学生大楼、东16栋、东18栋、专家二期C栋、南区1—10栋等楼栋安排学生住宿之外,其余楼栋均不安排学生住宿。
2. 目前在寒假期间安排住宿的楼栋居住的学生,寒假期间需留校住宿的,必须按时提出申请,在获得学校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地点原则上定在原所住宿舍。
3.目前在寒假期间不安排住宿的楼栋居住的学生,在提出留校住宿申请且获得学校审批后,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专家二期C栋、东16栋集中住宿。
(二)时间安排
集中住宿时间: 1月20日—2月9日(1月20日8:00封楼;2月10日8:00开楼)。
四、其他事项
(一)未获批准在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在1月20日上午8:00前离校,以便学校做好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请各学院协助做好解释工作。
(二)请学院提醒有需要的学生按时办理申请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
(三)离校前请学生检查好水电、关好门窗。生活垃圾请带到楼下垃圾桶放置,宿舍里不要存放任何食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